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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家暴,兩個孩子判給誰?

很有可能會判給女方

如果有家暴,壹般法官在對孩子的撫養權做出判決時,不會把孩子判給他。可以和男方協商離婚,省事;如果男方不同意,先固定男方有家暴的證據,再提起離婚訴訟。如果以家庭暴力或感情破裂為由提起訴訟,法院壹般會判決離婚。有些家庭,男方長期對女方施暴,存在家暴,對夫妻感情影響很大。從實際情況來看,夫妻最終離婚的案例很多。這種情況下,如果家裏有未成年的孩子,也需要處理好孩子的撫養問題。

壹般情況下,丈夫家暴離婚的孩子歸女方,除非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情況,除非女方患有重大不治之癥,未盡撫養義務或無撫養能力。對於兩歲以上的孩子:做了絕育手術的壹方環境隨著生活時間的變化,對孩子的生活不利。如果對方長期患有傳染病,或者與他們生活在壹起對子女身心健康不利,與父母、祖父母生活在壹起,能夠照顧孫子女,也可以考慮作為與父母生活在壹起的優先條件。應咨詢10歲以上的兒童。總之,法院應該以保護他們的利益為原則,綜合考慮誰更有利於他們的身心健康,包括經濟方面和道德方面。如何應對丈夫的家庭暴力:

在丈夫實施家庭暴力的情況下,建議采取以下措施:

1,報警。只要丈夫實施家暴,就應該立即報警,並保留報警記錄。家庭暴力構成故意傷害罪或者其他罪的,公安機關應當立案偵查,追究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刑事責任。

2.及時就醫,保留住院病歷、診斷證明、支付憑證等單據。這些文件可以作為證據,證明離婚中存在家庭暴力。

3、應該及時和老公分開。大多數情況下,家庭暴力只有零或數不清,而且家庭暴力發生的頻率往往越來越高,造成的傷害越來越大。所以,女方在遭受家暴後,壹定要清醒地認識到家暴的嚴重性,及時與男方分開。

4.及時離婚。如果壹方實施家暴,可以認定為感情破裂,法院調解無效後應判決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暴力法》

四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婦女兒童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團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組織應當依照本法和有關法律,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為反家庭暴力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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