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結婚”已經在廣州悄然出現。只要事先簽訂並遵守協議,男女雙方就可以壹起登記結婚,開始“名譽夫妻”的生活。有人稱這是兩性關系的新格局,但壹旦謊言被揭穿,他們的關系該如何界定?“領了結婚證,就有了正式的夫妻法律關系。但由於自制協議本身沒有法律效力,雙方沒有真正的夫妻生活,沒有盡到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所以這段婚姻本質上是無效的。”陜西仁和萬國律師事務所律師郝世峰認為,婚姻在形式上、內容上、取得上都必須合法。“協議結婚”雖然在結婚證的取得和形式上是合法的,但其內容是空洞的,違背了夫妻生活內容必須真實自願的原則。所以,這壹紙證書沒有法律效力,只是通過合法的形式掩蓋了非法目的。
道德約束
2003年6月65438+10月1日,新《婚姻登記條例》頒布,給婚姻登記程序“松綁”,免除單位證明,雙方憑戶口本和身份證即可登記。但政策的放寬也引發了人們思想上的解禁。有人認為“冷雲壹個人住壹個宿舍是約定。為了獲得與單位合租的機會,她在朋友的幫助下,按照約定,婚姻是名義上的,壹旦落實房屋產權證就離婚,冷雲付給李2萬元。李是壹個善良正直的農村青年,他做這個決定是為了供妹妹上學。他對冷雲的冷漠感到不解,而冷雲對李的熱情則由拒絕逐漸發展到接受...離婚途中,李掉進壹口沒有井蓋的井裏受傷。寒帶他回家休養,兩人感情逐漸升溫,終於找到了屬於自己的美好生活。婚姻已經越過了道德界限,婚姻還能堅守那份神聖嗎,誰能為它做最後壹關?”誰也不能替雙方把關,只能憑良心和道德標準。“Xi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負責婚姻登記的張遠說,簡化程序後的婚姻登記是個人負責制。如果出現重婚、騙婚甚至協議婚姻,最終只能由當事人承擔法律責任。目前,婚姻登記處等待登記的新人數量比2008年同期有所增加,這既令人欣慰,也令人擔憂。裏面有多少人把神聖的婚姻變成了戲謔的遊戲,用協議換取了已婚的身份,繼續著自欺欺人的婚姻生活。充分體現人性化的婚姻自由,登記結婚實現了“零障礙”。面對“協議婚姻”的出現,僅僅以道德標準來看待結婚是遠遠不夠的。[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