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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壹些和大學生、剛就業的年輕人有壹定關系的案例。

法律在線——大學生畢業犯罪三例

導讀:很多年輕人在大學畢業兩三年後就走上了“不歸路”,甚至有壹個年輕人離開學校四年多就挪用了上千萬的公款。在廣州大學城某大學的模擬大法庭,檢察官們講述了三個典型案例——三起青少年職務犯罪案件。涉案的三人都是大學畢業沒多久,年齡最大的才28歲,最小的才24歲。聽到獄中三人的懺悔,同學們嘆息不已,感慨萬千。

案例1

“絕望”貪汙763萬被判無期徒刑。

劉,大專學歷,石油學校畢業後進入廣東某石油集團公司,後在財務部擔任財務幹事。1998石油集團公司下屬廣州某石化公司停止經營。1999年3月,集團委派劉管理石化公司所有賬戶資金。

2002年4月1999日至9月,劉先後從某石化公司賬戶提取現金61次,轉賬763萬余元。劉交代,自己平日比較懶,愛玩,工資也不多。1999年3月,他掌管了壹家石化公司的賬戶資金後,第壹次偷了4000多元,但沒人註意到,他的膽子逐漸變大,越陷越深。他認為自己在單位的評價不太好,工作得不到領導的肯定,索性報復了公司。劉多次借錢給他的朋友,最大的壹次是300萬。我還用公司的錢買了三輛豪車,雷克薩斯,豐田,本田。他和朋友壹起創辦的公司註冊資金也是從壹家石化公司拿的。

劉作案時年僅28歲。2003年,他因貪汙罪被法院判處無期徒刑。

案例2

挪用2700萬公款毀了大好前程。

朱暉,1996參加工作的大學生,聰明勤奮,不出幾年就當上了中國航空技術進出口廣州公司(以下簡稱CAIC)下屬的廣州凱蒂自行車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兼財務部經理。然而,這個前途光明的年輕人,在1998至12至200116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向朋友挪用資金2700萬元,收受賄賂47000余元。

1999年5月,朱暉的朋友、廣州某貿易公司經理陳某找到他,說想做辦公用品的出口生意,希望他幫忙籌措資金,事成後給他2萬元感謝費。朱惠穗貪汙654.38+0萬元供其使用654.38+0個月,成功拿到感謝費。

朱暉犯罪時只有28歲。最終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案例3

為男友盜取84萬存款

陳寶華,女,為滿足男友奢靡賭博,利用其在銀行機構擔任營業員管理客戶賬戶的職務便利,先後18次秘密更改儲戶賬戶密碼,秘密竊取用戶存款84萬余元。

陳寶華作案時年僅24歲,最終被法院以貪汙罪判處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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