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養老保險,繳費標準以上年度全省社會平均工資為基數,按20%的比例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全部由本人承擔。以個人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的個人,以當地上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的壹定比例作為個人繳費基數,可選檔次為60%、80%、100%。養老保險繳費比例:職工:8%;企業:20%(部分省市企業貢獻率已降至20%以下)。繳費比例分為企業和職工個人兩類:(1)所有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的20%繳納,職工按個人繳費基數的8%繳納。職工個人繳納部分由企業代扣代繳。(二)個體勞動者,包括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基數18%,全部由本人承擔。具體以各省市發布的信息為準。職工養老保險繳費基數:繳費基數:以本省(市)上壹年度職工社會平均工資(簡稱省社平工資)為基數;繳費基數上限:社會工資的300%;繳費基數下限:社會工資的60%。1,企業職工工資收入低於省(市)社會工資60%的,按60%核定繳費基數;高於省社會工資60%的,按照實際工資收入核定繳費基數,但最高不得高於省社會工資的300%。2、個體勞動者可以在全省社會工資的300%以上,自主確定繳費基數。職工養老保險繳費計算方法:1,企業繳費金額=核定的企業職工工資總額×20%;2.職工個人繳費=核定繳費基數×8%=職工工資總額×60% ~ 300%×8%;3、個體勞動者(含個體工商戶和自由職業者)繳費金額=核定繳費基數×18%。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對老年人應當履行經濟資助、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照顧其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的經濟贍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