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沒有假結婚,只要領了結婚證,就是夫妻關系。違法行為也稱“無效行為”。壹種違法行為。違反法律的行為。與客觀上的違法行為不同,行為人在實施行為時主觀上存在過錯,從而侵害了受法律保護的社會關系。
戶籍是指由負責戶籍管理的行政機關制作的記錄和保留戶籍人口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它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
戶口本是以戶為單位對自然人進行登記並頒發證書的公共證書簿。記錄的項目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親屬、婚姻狀況等。它是確定自然人作為民事主體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戶籍是指經公安機關登記並在戶口簿、身份證上載明的戶籍所在地。根據我國戶籍法規和現行戶籍管理制度,新生兒出生後壹個月內,戶主、親屬、看護人等。應向嬰兒常住戶口所在地的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因自然人戶籍遷移,住所可以相應變更。
戶籍遷移常見的情況有:戶籍從外省市遷入,戶籍遷出,戶籍遷入區內。
戶口遷移證是公民在戶口所在地發生變化時,從原戶口所在地遷移到新住址的憑證。由戶口遷出地公安機關出具(高校由學校派出所出具)。持證人到達遷入地後,應當在有效期內向戶口登記機關提交戶籍證明進行申報。
公民在戶口登記事項中的職業、服務地、受教育程度、婚姻狀況等可以變更或者發生錯誤的,可以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變更、更正登記。壹般戶口登記事項變更需要出示相關證明材料,由公安機關審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戶口登記機關管轄範圍的,應當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註銷戶口。
公民從農村遷入城市,必須持城市勞動部門的就業證明、學校的入學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證明,向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請遷出。
公民移居邊境地區,必須經居住地的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