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來說,律師函要有律師的印章,律師的簽名,律師事務所的聯系電話和地址,通知當事人的事項。
想知道真假,可以直接去研究所或者通過114查詢研究所的電話咨詢。
擴展數據:
律師函的第壹部分壹般由三部分組成:具體來說,就是標題、信號和收信人。
1.標題
完整規範的律師函標題壹般由三部分組成:派出律師事務所全稱、律師函主旨和律師函文字。
這三個部分可以分三行展示,不能壹行,否則標題太長,主旨不突出,不夠美觀。比如上海某律師事務所關於A公司立即支付工程款並返還定金的律師函。
實踐中,大部分律師函的標題都很簡單,只有“律師函”四個字。這種表達不具體,不清晰,不專業。標題最基本的要求是表達律師函的主旨,讓讀者通過標題清楚地知道發信人希望收信人做什麽。
2.字母編號
律師函編號的基本結構為:(年號)+發證律師事務所所在行政區劃簡稱+發證律師事務所簡稱+法律文書性質,即律師函簡稱+編號××。如(201×)滬×法信號* *.
數字××壹般有兩種表達方式:
1.按律師事務所或發函律師發函總數寫。比如今年第50封律師函可以表示為50號..
2.按照發信日期寫。比如2013 1.4上發的信,可以表示為No。20130104.這種表達方式的問題是,如果同壹天發了不止壹封律師函,就很難管理,而且律師函本身的最後簽字也需要時間來完成。根據自己的習慣選擇方便的。
實踐中,很多律師起草的律師函根本沒有信號,或者因為不知道這個東西或者知道有信號,但是不知道信號怎麽寫,律師函沒有信號。
顯得不專業。有壹個字母數字給人的感覺好像是那樣的,能體現出專業性。
2.也不方便文檔管理。信號的查詢和管理非常方便。
3.服務對象是接受律師函的機關、單位或個人。為了表示對收信人的尊重,收信人應使用全名,不允許省略或使用不規則的縮寫。當服務對象為個人時,需要在姓名後加上先生或女士。
參考:百度百科-律師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