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沒有折舊費用的標準。交通事故中汽車撞了對方的,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修理受損車輛的費用、車內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的費用。因車輛滅失或者不可修復的,購買相當於交通事故發生時受損車輛價值的車輛重置費;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而造成的合理停運損失;因非營運車輛無法繼續使用而產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機動車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保險公司應當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的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壹)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壹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的過錯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壹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壹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壹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壹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法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
第十二條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壹)損壞車輛的修理費用、車輛所載貨物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不可修復,重置費用相當於交通事故發生時受損車輛的價值;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活動的車輛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造成合理停運損失的;
(四)因非營運車輛無法繼續使用而產生的通常替代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第十四條申請人允許駕駛機動車的駕駛人對申請人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承保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內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申請人是車內人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