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如何寫證明對象

如何寫證明對象

證明的對象是要證明的事實。指訴訟中需要證據證明的事實。包括實體法事實和程序法事實。實體法事實是指對解決案件實體問題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在刑事訴訟中,是指關於犯罪的構成要件、犯罪的個人情況以及犯罪後的表現等事實。在民事和行政訴訟中,實體法事實是指對解決民事糾紛或行政糾紛具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包括當事人之間爭議的法律關系是否發生、變更或消失的事實(包括事件和行為),以及當事人的身份及其相互關系。

刑事案件的證明對象:

第壹,犯罪事件是否確實發生過,比如發現無名屍體,首先要搞清楚是正常死亡、自殺還是他殺。這是壹個刑事案件,以確定他殺。故意傷害,先確定傷害程度,是輕傷、輕微傷還是重傷。只有確定為輕傷及以上才是刑事案件。誰扣押出售發票,首先要確定發票的數額,只有發票超過200張或者票面金額超過40萬元的才是刑事案件。

2.構成刑事案件的事實和情節包括:罪犯是誰?是否達到刑事責任年齡。是否有刑事責任。主觀上是否存在故意或過失。作案時間、地點、方法和手段。具體後果是什麽。

三是是否存在應當從重、從重、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的情節,如犯罪人是否是累犯,強奸的被害人是否是幼女,犯罪人是否未成年,是否自首,是否被脅迫參與犯罪等。是否有立功表現。

四、犯罪嫌疑人犯罪後的壹貫表現和態度是累犯還是偶犯。犯罪後是否潛逃,貪汙人是否積極退贓,造成危害後是否積極救治他人。受害者是否理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 上一篇:渣土車資質怎麽辦理?
  • 下一篇:成都成華區營業執照註銷在哪裏?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