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撤銷股權轉讓有訴訟時效嗎?
撤銷權的期限為壹年和五年。債權人知道撤銷原因的,自知道之日起壹年。債權人不知道撤銷原因的,自欺詐發生之日起五年。期限屆滿,當事人的撤銷權消滅。《公司法》第七十壹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之間可以相互轉讓其全部或者部分股份。
股東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股權,應當經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股東應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同意其股份轉讓。其他股東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轉讓的股權;不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二、民事訴訟的條件
1.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含義是指與訴訟標的有直接利害關系,或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人身權、財產權或者其他權益受到他人直接侵害或者直接卷入權利義務歸屬糾紛。
2.有明確的被告。所謂明確被告,就是原告起訴時必須明確指出被告是誰,即明確誰侵犯了自己的民事權益,或者誰與原告有民事權益的糾紛。但需要明確的是,法律只要求有明確的被告,而不考慮列舉的被告是否有資格,也就是說,即使當事人告錯了人,法院在立案階段也不會去審判和查明,所以不妨礙訴訟的成立。
3.有具體的主張、事實和理由。具體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請求人民法院確認或者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範圍應當明確具體,請求人民法院保護、給付、異議和確認的內容應當清楚明確,不能含糊。事實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須向人民法院陳述的“案件事實”和“證據”,以及支持訴訟請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實理由,即要求原告說明民事法律關系的發生、發展、變化和消滅,其觀點和理由,並提供相關證據。至於原告的理由是否成立,證據是否充分、確鑿,法院在立案審查階段是不問的。
4、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人民法院的管轄。原告起訴的案件應當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即應當由人民法院管轄,人民法院依法有權審理此案。此外,收到投訴的法院必須對案件擁有管轄權,才能正式受理案件。
第三,超過訴訟時效可以起訴嗎?
當事人有超過訴訟時效的合理主張,可以提起訴訟。我國法律規定,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受理後,對方提出訴訟時效抗辯,經審理該抗辯成立的,人民法院裁定駁回原告訴訟請求。
法律客觀性:
根據《民法》第壹百四十七條規定,行為人基於重大誤解,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撤銷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