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必須利用他的地位。所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職權和與職務有關的便利作為規則。
2.肯定有侵占本單位財產的行為。單位的財產是指單位依法擁有的壹切財產,包括單位以自己的名義或不以自己的名義擁有的壹切物權、無形財產權和債權。其具體形式可以是建築物、設備、庫存商品、現金、專利、商標等。
3.必須達到壹個很大的數量。如果只有非法占有公司、企業等單位的財物,但未達到數額較大的標準,則不能構成本罪。至於數額較大的起刑數額,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違反公司賄賂、貪汙、挪用公款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是指貪汙公司、企業等財物數額在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
職務侵占和腐敗的相似之處在於:
1,主觀上由故意構成;
2.客觀方面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
3、以盜竊、詐騙、侵占或者其他非法手段侵占公共財物的行為。
綜上,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83條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故意編造未曾發生的保險事故進行虛假理賠,騙取保險金歸個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壹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貪汙罪國有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和國有保險公司委派到非國有保險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第271條
侵占罪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貪汙罪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任命的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