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標通知書的主要內容應當包括:中標項目名稱、中標價格、項目範圍、工期、開工和竣工日期、質量等級等。
壹、中標通知書內容的法律責任:
《招標投標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確定中標人後,招標人應當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同時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中標通知書對招標人和中標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標通知書發出後,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者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在此基礎上,有人認為中標通知書的發出會產生合同成立的效力,投標雙方自然應該嚴格履行。壹方反悔中標的,根據《合同法》第壹百零七條規定:“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需要全面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我不能同意這壹點。我國《招標投標法》第六十條第壹款規定:“中標人不履行與招標人訂立的合同的,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給招標人造成的損失超過履約保證金數額的,應當賠償超過部分;未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當對招標人的損失承擔責任。”招標是簽訂合同的壹種特殊方式,因此自然應適用《招標投標法》的特殊規定,包括以下兩條:
(1)首付處罰。
定金是指合同當事人為保證合同的履行,壹方合同主體按照約定向另壹方預先支付壹定數額的款項。支付定金的壹方在將來不履行合同時無權要求返還定金,而收取定金的壹方在將來不履行合同時應當雙倍返還定金。根據其功能,定金可分為五類:1、合同定金。指保證金,以保證將來簽訂正式合同。支付定金的壹方日後拒絕簽訂合同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拒絕簽訂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2.達成協議。意思是只有交了定金,合同才能成立。3.承包費。指定金作為訂立合同的依據,定金具有證明合同成立的作用。4.違約保證金。違約金就是用定金作為違約的懲罰。5.終止押金。是指支付定金的壹方可以放棄定金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收到定金的壹方也可以雙倍返還定金解除合同。雖然我國《招標投標法》沒有明確將“保證金罰款”適用於《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但根據《招標投標法》的“公平”原則,投標人應當將“履約保證金”分兩次返還給投標人。因此,可以認為《招標投標法》第六十條第壹款規定的是“解除合同保證金”。
(2)賠償損失。
賠償損失是違約責任的壹種重要形式。根據《合同法》第壹百壹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對方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後,應當賠償其他損失”,是指違約方以其財產賠償對方因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履行合同義務而遭受的財產損失的壹種違約責任形式。根據《招標投標法》的規定,先適用“定金罰則”後,守約方的損失不能得到補償的,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具有明顯的賠償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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