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謀殺是死刑嗎?

謀殺是死刑嗎?

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不是每個犯故意殺人罪的人都會被判死刑。犯罪情節輕微或者有死刑限制的,法院不予判處死刑。

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死刑不適用於審判時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我國,死刑的執行不是在判決之日,而是必須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在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執行命令後7日內執行。死刑的期限之所以如此嚴格,壹方面是為了避免長時間靜坐帶來的巨大精神痛苦,減少死刑的不人道因素;另壹方面也是為了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死刑執行前的漫長空檔自殺逃跑,或者盡可能讓犯罪分子不危害社會。公開死刑的執行情況,主要是讓人們知道罪犯受到了應有的懲罰,加強死刑的普遍預防作用。如果將死刑執行的恐怖場景公之於眾,會侮辱罪犯的人格,使死刑的執行變得不人道。

在試行中應註意以下問題:

1.直接故意殺人與間接故意殺人的區別在於:第壹,直接故意殺人具有明確的殺人目的,對其行為會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結果持希望態度;而間接故意殺人,無論被害人是死是活,都不主動要求,而是聽之任之,完全采取放任的態度。第二,有直接故意殺人未遂,但沒有間接故意殺人未遂。

2.應他人要求幫助他人自殺的行為是否構成本罪,刑法界和司法實踐中存在不同意見,主要針對“安樂死”,認為應通過立法解決“安樂死”的法律責任。在立法無法解決之前,主動或經他人同意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仍應認定構成本罪。原則上應當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但情節較輕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 *自殺行為,在自殺過程中,沒有任何強迫或欺騙行為,不具備本罪特征,不應以本罪定罪;也不追究刑事責任。

3.對故意殺人案件量刑時,壹般認為情節較輕的是防衛過當、殺人過當;基於憤慨的殺戮;因被害人長期受迫害而殺人;等壹下。間接故意殺人案件的量刑壹般應輕於直接故意殺人案件。如果本罪俗稱“大義滅親”,量刑時可能從輕或減輕處罰。

法律依據

刑法第232條規定:

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進壹步轉為過失殺人。(為了突出其犯罪後果的嚴重性,本罪是我國刑法中唯壹壹個以從重到輕的方式列出處罰規定的罪名。

)

  • 上一篇:民法典如何規定物業服務不到位?
  • 下一篇:年審和年報有什麽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