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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審和年報有什麽區別?

年度審查和年度報告的區別如下:

1,性質不同:年審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公司進行的年度檢查,以確認公司的持續經營資格;年度報告是公司董事會向主管機關和股東大會報告公司經營和財務狀況的書面報告。

2.內容有所不同:年審的內容包括公司登記事項的執行及變更情況、股東出資情況、對外投資情況、分支機構設立情況和生產經營情況;年度報告內容包括利潤表、主要經營活動、固定資產變動、新股發行、債券發行、捐贈、董事名單、股利分配意見、董事與公司的合同關系、董事股份購買或債券協議、準備金現狀等。

提交年度報告的要求:

1.年度報告壹般在每年6月30日1至1提交。企業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年報報送;

2.年度報告的內容包括企業基本情況、財務狀況、股東出資情況等。,且需要真實反映企業壹年的經營狀況;

3.提交年度報告是企業依法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重要手段。未按時報送年報的企業可能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影響其信用;

4.壹旦提交年報,信息將公開,公眾可通過工商部門官網查詢相關信息;

5.未按時提交年度報告的企業可能面臨行政處罰,這也將影響其市場準入和資質申請。

綜上所述,年審與年報的本質區別在於,前者是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對公司進行的年度檢查,以確認其繼續經營的資格,後者是公司董事會就其經營財務狀況向有關機關和股東作出的書面報告;在內容上,年度審計側重於公司登記事項的執行、變更和出資情況,年度報告則詳細反映公司的財務報表、經營活動、資產變動等信息。

法律依據:

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

第壹

為了保障公平競爭,促進企業誠信自律,規範企業信息披露,強化企業信用約束,維護交易安全,提高政府監管效率,擴大社會監督,制定本條例。

第二

本條例所稱企業信息,是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形成的信息,以及政府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產生的能夠反映企業情況的信息。

文章

企業信息公示應當真實、及時。公示的企業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國家安全或者社會利益的,應當報保密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國家安全機關批準。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公開的企業信息涉及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應當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第四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信息公示工作,按照國家社會信用信息平臺建設的總體要求,推進本行政區域內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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