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開帝十四年(594年),《法經》編入《大隋經典目錄》,簡稱《法》,共7卷。前六卷分別是《別錄》、《大乘毗尼藏錄》、《大乘阿毘達磨藏錄》、《大乘毗尼藏錄》、《大乘阿毘達磨藏錄》、《小乘阿毘達磨藏錄》(以上六卷各有多經譯本、多經異譯本、多經失譯本、異生集體化本、多經混淆本、多經六分偽本),以及《佛教絕滅後集》(佛教絕滅後本)。其分類取前代經典之長,加以系統化,但其缺點是只記時間,不知年月,不記其他,不與時俱進,不註重語錄來源。& lt/p《法典》是中國歷史上第壹部系統的封建成文法典,但不是我國歷史上第壹部成文法典。在《法典》之前,已經頒布了許多法典,但這些法典並不完善。法典成為後世法典的藍本,其制定者是戰國時期著名的改革家李悝。戰國時期,許多國家進行政治改革,也在魏、的支持下進行政治改革,實行新政。其中之壹是法律經典的形成。《法學經典》可以分為三個部分。前四部分是“正法”、“雜法”、“備法”,主要內容是治“賊”。盜竊法是保護封建私有財產的法律;“賊”法是防止謀反傷人,保護人身安全,維護封建社會秩序的法律。“獄”是關於審判和終止監禁的法律;逮捕是關於追捕犯罪的法律;雜是壹部關於懲治狡猾、穿越城市、賭上賭下、貪汙濫交的法律。《法學經典》有六條,分別是盜、賊、網(或獄)、捕、雜、備。《國法經典》首先確立了“王政,不奔賊”的立法宗旨。李悝認為盜賊和小偷是統治的最大威脅,所以他把他們放在最前線。賊指傷人造反。雜指除賊、賊以外的各種犯罪。它類似於現代刑法的總則部分,規定了定罪量刑原則。作為歷史上第壹部系統完整的成文封建法典,《國法》在中國封建立法史上具有重要的歷史地位。首先,《法學經典》是戰國時期政治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這壹時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總結。《法律經典》作為李悝政治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對這壹時期社會變革的肯定。其次,《法經》的體例和內容為後世成文法典的編纂奠定了重要基礎。在體例上,《法經六章》被秦漢直接繼承,成為秦漢律的主要內容。魏晉以後,又在此基礎上進壹步發展,最終形成了以明Execs為統領,各分章為分則的完善的法典體例。從內容上看,《法學經典》中的“盜”、“賊”、“囚”、“捕”、“雜”、“備”等主要內容,多為後世法典所繼承和發展。& ampnbsp希望對妳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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