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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有哪些關於涉外婚姻的法律法規?

隨著經濟社會和全球化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走出去,越來越多的外國人進入我國,涉外婚姻開始流行。那麽,涉外婚姻有哪些法律法規呢?以下是我針對這個問題收集的相關資料。

中國有哪些關於涉外婚姻的法律法規?

1,涉外婚姻的法律適用原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與外國人結婚,適用結婚地法律。由此可見,中國對不同國籍當事人的婚姻采取行為地法律原則。無論是婚姻的實質要件還是形式要件,都以締結婚姻所在國(地區)的法律為準據法。具體來說,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包括無國籍人)在中國結婚的,適用我國法律的規定;中國境外的婚姻適用所在國(地區)法律。後壹種情況,被當地國家(地區)承認有效,被中國法律承認有效。當然,這種認可是建立在不違反我國社會公共利益保留條款的前提下的(這是適用外國法律和國際慣例的基本要求)。

2.涉外婚姻的條件

(1)中國公民在中國與外國人結婚。

中國公民與外國人在中國結婚,男女雙方都必須在不違反中國民法典中婚姻自由、壹夫壹妻制、男女平等原則的前提下,按照婚姻受締結地法律管轄的原則,適用中國的法律。在不違反中國法律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可以適當考慮外國人所在國法律中的相關規定,避免婚姻被其所在國認定無效。

(2)對婚姻主體的限制

以下兩類中國公民不允許與外國人結婚:

第壹類是壹些擔任特定公職的人。其範圍是:

1現役軍人是指在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力量中服役並具有軍人身份的幹部和士兵。但是,壹些曾經掌握著軍隊核心機密和重大機密的復員退伍軍人,在他們所知道和熟悉的機密失密之前,是不能和外國人結婚的。

2名外交官。指直接從事外交工作的人員,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的外交官。

3公安人員。指各級公安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幹警。

4 .保密人員和掌握重要秘密的人員。是指在國家黨政機關、科研機構和企業中從事保密工作,掌握黨和國家重大秘密和科學技術前沿秘密的人員。

法律禁止擔任特定公職的人與外國人結婚,以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這也是世界各國立法的通行做法。

第二類是正在勞教服刑的人。這種人因為違法或者犯罪正在受到法律的懲罰,人身自由受到限制,所以不允許和外國人結婚。

(3)外國人和外國人(包括居住在中國的外國人)在中國結婚。

如果雙方都是臨時來華的外國人,或者壹方是在中國工作的外國人,另壹方是臨時來華的外國人,可以在中國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的,雙方可以在我國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為了保證我國婚姻登記的有效性,可以要求當事人提供本國法律對外國婚姻登記的有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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