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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條例* * *房子漏水嗎?

房屋漏水可以用民法通則、物權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物業管理條例等不同的方法。

常見的泄密原因可以形成以下相關的法律關系:

1,開發商建房時因質量問題造成的漏損,形成商品房質量糾紛的法律關系。

2.樓上住戶裝修房屋、改造管道、用水不當造成的漏水,形成了財產損害的侵權法律關系。

3.樓下住戶裝修造成屋頂損壞導致漏水,形成相鄰法律關系。

4.房屋長期使用導致防水材料自然老化導致滲漏,也形成相鄰法律關系。

5.* * *設施設備造成滲漏且已過保存期的,適用物業管理糾紛法律關系。

不同的法律適用於不同的泄漏原因。

1,商品房質量糾紛的法律適用

《民法通則》第壹百壹十壹條規定:“當事人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的,對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有防水要求的屋面防水工程、衛生間、房間、外墻的防滲漏為五年。”

適用這壹規定的前提條件是確定開發商建的房子確實有質量問題。如果漏損造成受害人財產損失,開發商還將依據《民法通則》承擔侵權民事責任。

如果漏水是受害人及其相鄰方造成的,即使在五年保修期內,開發商也不應該承擔責任。

如果滲漏不僅是開發商所建房屋質量問題造成的,而且是由於滲漏受害人及其相鄰當事人裝修不當造成的,則應相應減輕開發商的責任,由過錯方承擔相應責任。

2.房屋裝修、管道改造、樓上住戶用水不當造成漏水適用的法律。

《民法通則》第壹百零六條第二款規定:“公民、法人因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或者他人的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3.該法適用於裝修時樓下住戶屋頂損壞造成的滲漏,以及房屋長期使用導致防水材料自然老化造成的滲漏。

樓下住戶裝修時造成樓頂損壞是受害人自己的過錯,而由於房屋長期使用,防水材料自然老化,相鄰當事人沒有過錯。在這種情況下,對相鄰關系立案的目的只是為了尋找解決辦法,應當根據認定的泄密原因來確定責任。

《民法通則》第八十三條規定:“不動產相鄰當事人應當按照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確處理截水、排水、交通、通風、采光等方面的相鄰關系。給相鄰當事人造成障礙或者損失的,應當停止侵害,排除障礙,賠償損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

《物權法》第八十四條規定,“不動產相鄰權利人應當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相鄰關系。”第八十六條規定“不動產所有權人應當為相鄰所有權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自然流水的利用,應當在不動產相鄰所有人之間合理分配。自然流水的排放要尊重自然流向。”第九十二條規定:“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道等使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盡力避免對相鄰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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