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八條的規定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壹章總則
第八條按照合同履行義務的原則
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
第四十四條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審批、登記等手續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五條有條件合同
當事人可以同意對合同的有效性附加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滿足時生效。附終止條件的合同,條件成就時無效。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經成就;不適當地促成條件成就者,視為條件失敗。
第四十六條有期限的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合同生效的期限。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生效。有終止期限的合同,期限屆滿無效。
第四十七條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有效,但是純益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合同,可以不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對方可以督促法定代表人在壹個月內予以追認。
法定代表人未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在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權撤銷合同。撤銷應通過通知進行。
第四十八條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
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無效,由行為人承擔責任。對方可以督促被代理人在壹個月內予以追認。委托人未聲明的,視為拒絕追認。
在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權撤銷合同。撤銷應通過通知進行。
擴展數據:
案例:
本案原告為安某房屋中介公司,為被告李提供房屋中介服務。2065438+2007年5月,雙方簽訂了《驗房協議》,明確約定在6個月委托期限內,李某在驗房後私自與中介公司推薦的房屋原所有人達成交易的,視為違約,李某需向中介公司支付雙倍中介費作為違約金。
很快,原告安排給李看了四套房子,李表示需要回家考慮壹下。但後來李與其中壹套房屋的原所有人達成私下協議,並於2065438+2007年8月辦理了網上簽約變更登記。
中介公司後發現這壹情況,認為李某的行為違反了驗房協議的約定,遂將李某訴至未央區法院,要求李某支付違約金42000元,並承擔違約責任。
未央區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中介公司與被告李簽訂的驗房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規定,應屬有效。雙方應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的義務。房屋中介公司已經盡到了看房的義務。李與原房屋所有人私下交易,屬於違約行為,應承擔違約責任。
但中介公司必須完成所有的中介服務,包括房屋的交易和過戶。現李已與房屋原所有權人辦妥手續,中介公司不再需要履行後續中介服務,以雙倍中介費為由主張違約金過高,法院依法調整為1.2萬元。法院近日宣判後,雙方均未上訴。
人民網-中介公司起訴買方勝訴,對方違反約定直接與房主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