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60-23181524
車輛管理處的職責如下:
車管所分為檢驗崗職責和註冊審核崗職責。
1,檢驗崗位的工作職責是:
(1)負責查驗識別碼:查驗機動車,查驗車輛識別碼拓片,制作機動車標準照片;
(2)負責審查合格證和錄入信息:審查機動車合格證和錄入機動車信息;
(3)負責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和信息查詢:審核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負責機動車被盜、被搶信息的查詢和比對;
(4)負責做好標識和檢驗記錄:做好檢驗合格標識,簽批檢驗記錄;
(5)交通事故保險憑證:審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2、註冊審核崗的工作職責是:
(1)負責審查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審查機動車相關材料:審查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機動車來歷證明、所有權轉移證明或者憑證、合格證明、有關機關出具的使用性質證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機動車檢驗記錄表等材料是否齊全有效;
(2)負責登記信息錄入及登記證相關工作:登記信息錄入、出具受理憑證、確定機動車號碼、制作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制作或簽註機動車登記證;
(3)負責退證相關工作:審核相關資料,不接受的出具退證。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第五十七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在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機動車管理所申請換證。申請時應當填寫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憑證:
(壹)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駕駛證;
(三)縣級以上或者團級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條件證明。申請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應當提交省衛生廳指定的專門醫療機構出具的身體狀況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