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總經理令第2號,《關於推進系統夯實管控風險全面構築新時期中國石化安全新防線的指導意見》。
第壹條:履行職責,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 (壹)明確安全責任;(2)明確新領導體制下直屬企業的領導職責分工和安全總監定位;(HSE關鍵崗位持證上崗;(4)組織年度績效評估。
第二條系統防控,加強風險控制和隱患管理: (壹)系統風險識別和控制措施制定;(2)嚴格控制變更風險;(三)開展舊裝置的符合性調查;(4)全面梳理和調研非主流設計單位的裝修項目;(五)排查環境保護設施的安全隱患;(六)繼續開展“高危泵治理”和“特殊泄漏治理”;(7)加強海上風險識別的管控;(八)開展重點安全隱患整改。
第三條標本兼治,狠抓工藝安全管理: (壹)提高員工崗位操作技能;(2)嚴格的生產經營管理;(三)加強直營業務的風險管控。(4)嚴格承包商管理;(5)加強應急能力建設。
第四條提高裝置、設備、設施本質安全水平的分類政策: (壹)梳理需要關停的裝置;(2)加大安全技術改造的投入;(3)充分利用安全生產費用。
第五,夯實基礎,打通制度運行“最後壹公裏”:(1)保證制度在基層的有效運行;(二)加強車間管理,
六、分級管理,全面推進企業制度審計:(1)完善管理機構;(2)履行事業部/專業公司HSE體系運行管理職責。(三)開展HSE管理體系審核;(四)開展體系審核員培訓。
第七條嚴格與精細相結合,完善事故全過程管理: (壹)修訂完善集團公司壹般事故分類標準;(二)重大事故責任追究;(3)加強異常信息報告管理。
第八條以績效為導向,全面推進HSE管理的改進:(1)應用體系審核的結果,促進HSE管理的持續改進;(二)對HSE積分實施正向激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