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走在路上應該走人行道;如果沒有人行道,走路邊(1米內)。
3.過馬路走人行橫道,遇到紅綠燈遵守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則;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道路時,要註意車輛動態,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通過。
4.不要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不要在車道上坐、躺、停留或玩耍;不得有追車、拋車等妨礙道路交通安全的行為。
5.12周歲以下不要駕駛自行車、三輪車;16周歲以下不要駕駛電動自行車;18歲以下不要駕駛任何類型的機動車。
6.在非機動車道上駕駛非機動車的;沒有非機動車道的,在道路右側1.5m範圍內行駛;非機動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km/h,遵守跨機動車道下車不得載人的規定。
7.騎摩托車要戴安全帽,坐車要用安全帶。
8.不要乘坐無牌、無證、非法營運的車輛;不要乘坐超載車輛和醉酒司機駕駛的車輛。
9.乘公共汽車時,妳應該在站臺等候。不準在機動車道上停車搭乘機動車。當汽車沒有停下來的時候,妳不允許上下車。妳不允許向窗外扔雜物或垃圾。妳不允許把身體的任何部分伸出車外。
10.遇到突發交通事故向成年人求助,撥打報警電話:110,急救電話:120;遇到交通事故時記住事故車輛的車牌、型號、顏色、特征、逃逸方向。
擴展數據
培養安全意識:
1.對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很難,但家長的交通安全意識對孩子的交通安全非常重要,因為大多數情況下,孩子是在家長的引導或指示下完成交通的。
2、學校可以采取“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即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家長送孩子上下學,讓其提醒家長遵守交通規則),提高家長遵守交通規則的意識。
3,從而形成生活中的壹種互動,父母和孩子互相學習,互相提醒。父母要知道在孩子壹個人的時候要告訴孩子什麽,要等到孩子和大人或者大壹點的同學壹起過馬路的時候才送孩子上下學。
百度百科:交通安全管理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