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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對外聯絡部和中國外交部的區別

主要區別是:性質不同,機構類型和主管機構不同,主要職責不同,具體如下:

第壹,性質不同

1,中聯部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是中國共產黨負責對外工作的職能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交機關,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國務院主管外交事務的組成部分。

第二,機構類型和主管機構不同。

1,中聯部

組織類型:直屬中央政府。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權威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國政府。

第三,責任主體不同

1,中聯部

主要職責是:受中共中央委托,負責中國共產黨與外國政黨和組織的聯系和聯絡工作,協調和歸口管理中央直屬機構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的有關對外聯絡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1),貫徹國家的外交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代表國家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利益,代表國家和政府處理外交事務。

(二)調查研究國際形勢和國際關系中的全局性、戰略性問題,研究分析政治、經濟、文化、安全等領域外交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為黨中央、國務院制定外交戰略、方針和政策建言獻策。

(三)按照總體外交布局,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經濟援助、文化、軍事援助、軍貿、僑務、教育、科技、國際宣傳等重大問題,與有關單位進行協調,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提出建議。

(四)在聯合國等多邊領域處理全球和地區安全以及政治、經濟、人權、社會、難民等外交事務。

(5)、負責處理國家締結的雙邊、多邊條約,負責國際司法合作有關事宜,負責或參與處理涉及國家和政府的重大涉外法律案件,協助審查涉外法律法規草案,組織協調國際公約、協定在我國的實施。

(六)牽頭或參與制定陸地和海洋邊界相關政策,指導和協調海洋對外工作,組織邊界劃定、勘界和聯檢相關管理工作,處理相關涉外案件,承擔海洋劃界和開發相關外交談判。

(7)、發布重要外交活動信息,解釋外交政策,負責國家重要外事活動的新聞工作,組織公共外交活動,負責外國駐華記者和外國常駐新聞機構事務。

(8)負責領事工作。管理外國駐華外交機構和領事機構;負責僑務工作;處理和參與國內涉外案件的對外談判;負責領事保護與協助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指導駐外外交機構辦理領事保護與協助案件,發布領事保護與協助預警信息。

(九)負責協調處置涉我境外突發事件,保護境外中國公民和機構合法權益,參與處置國內涉外突發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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