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負主要責任,犯罪嫌疑人將被人民法院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詳情如下:
1.交通運輸發生事故後逃逸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是根據實際事故情況和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判斷的過程,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事故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發生後,交警部門會對事故現場進行勘查,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事故責任方及事故責任比例。本確認書具有法律效力。壹般情況下,保險公司,法院等。將根據確認函進行相關處理;
2、保險公司調查,保險公司也會對交通事故進行調查,並根據調查結果確定事故責任和事故責任比例;
3.法院裁定,交通事故涉及民事賠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將根據事實和法律規定作出判決和裁定。
綜上所述,交通事故的處理應根據事故責任方來確定,不同程序中責任方的法律責任是不同的。但如果死者親屬已就民事賠償問題達成諒解,出具死亡諒解書可以有效減輕當事人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條
保險合同是投保人和保險人就保險權利義務關系達成的協議。
投保人是指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並按照合同約定負有支付保險費義務的人。
保險人是指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4條
當事人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有爭議,各方壹致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的,應當自收到交通事故認定書之日起10日內提交書面調解申請。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調解從喪事辦結之日起開始;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傷害,從治療終結或者傷殘之日起開始調解;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調解從確定損失之日起開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三條
交通肇事罪違反交通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