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註冊會計師是指取得註冊會計師證書,在會計師事務所執業的人員。英文全稱是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簡稱CPA。是指從事社會審計/中介審計/獨立審計的專業人士,以及其他國家的會計師協會,如加拿大的CGA、美國的AICPA、澳大利亞的澳大利亞會計師協會、英國的ACCA等。在國際上,會計師壹般是指註冊會計師,而不是中國的中級職稱會計師。註冊會計師考試科目為會計、審計、財務成本管理、經濟法、稅法與戰略、風險管理。截至2014年底,共有19.3萬人取得了全科合格證。
3.註冊資格
通過註冊會計師全國統壹考試並從事審計工作兩年以上的人員,可以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註冊會計師協會申請註冊。
未註冊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受理申請的註冊會計師協會不予註冊: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處罰,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五年的;
三、因在財務、會計、審計、企業管理或者其他經濟管理工作中犯有嚴重錯誤,受到行政處分、撤職以上處分,自處分和處分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兩年的;
四、被吊銷註冊會計師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五年的;
五、國務院市級財政部門規定的其他不予註冊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