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妳要先找到妳愛人和小三出軌的證據,直接抓人會觸犯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的客體是公民的人身自由。身體自由權是指以身體的行為不受非法幹涉為內容的人格權,即在法律範圍內按照自己的意誌決定自己身體行為的權利。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其正常工作、生產、生活和學習的保障。沒有身體自由,他們將失去從事所有正常活動的可能性。非法拘禁罪的客體是任何依法享有人身權利的自然人。人身自由權作為壹種人格權,是民事權利體系之壹的人身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公民權利的享有以公民權利能力為基礎。每壹個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自然人,都依法享有包括人身自由權在內的民事權利。民事權利能力是法律賦予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享有民事權利和承擔民事義務的資格,所有自然人都具有平等的民事權利能力。因此,非法拘禁罪的客體包括所有自然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經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非法拘禁他人或者為索取債務而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