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面,張,版
***
40
頁,面,張,版
民法概論
第壹章
民法概述
1.
作為法律體系中的法律部門,
民法是指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
法人,
其他組織之間的財產關系
制度和個人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和。我國民商合壹是廣義的民法,我國沒有正式的民法。
2.
古代社會民法的典型代表是羅馬法。現代民法需要
1804
以2000年法國民法典為代表。
(第壹項資產
民事法典類)
。現代資產階級民法始於
1897
發表於,
1900
1998年生效的德國民法典。
。第壹個社會所有者
民法典的含義是“蘇聯民法典”
(列寧)
。
中國民法通則
1986
頒布於。
3.
民法的調整對象:平等主體的財產關系和平等主體的人身關系。
4.
財產關系是指人們在生產社會財富、
分布,
在交換和消費過程中形成的以經濟利益為內容的社會。
關系。民法調整的財產關系的主要特征:
a
主體地位是平等的。
b
壹般來說,它是由有關各方自願發生的。
c
遭受
價值規律的支配
人際關系是在人們的社會生活中形成的,具有個人屬性。
與實驗對象的身體不可分割,
不是為了經濟利益
它是壹種以特定的精神利益為內容的社會關系。民法調整的人身關系的主要特征:
a
主體地位是平等的
b
和
公民權利的享有與行使相關。
c
它離不開主體的人,沒有經濟內容。
5.
中國民法具有以下屬性:
a
民法是調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關系的基本法。
b
民法是文明法。
c
民法是
行為準則和裁判
d
民法是實體法。
e
民法是私法。
6.
民法的任務是:
a
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
b
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c
保持正常的經濟地位
秩序和社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