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考生,只有符合下列條件,才能參加畢業考試,申請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1,完成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理論課程,考試成績合格。
2.完成專業規定的實踐課程考核,取得合格成績。
3.思想品德經鑒定符合要求。(這次考試完了,這類課程就沒問題了。
4.報考本科畢業證的,須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專科以上畢業證。
二:畢業時間
6月上旬,下半年65438+2月上旬,具體時間咨詢當地自習室。
三:畢業程序:
考生將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及所有單科合格證明交當地自考辦進行初審,初審合格後發給《研究生報名表》。
《畢業生登記表》由考生本人填寫,經所在單位(非在職人員由街道辦事處或鄉鎮人民政府簽字)審核後,於規定日期送當地自學考試辦公室,報當地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和省考委審核。
考生填寫研究生報名表,不得隱瞞、偽造,不得擅自塗改。違者將嚴肅處理,直至取消其畢業資格。考試合格者,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考試委員會頒發相應的畢業證書,考官所在學校會簽畢業證書。
畢業生相關檔案材料由省自學考試辦公室送至畢業生工作單位的組織、人事或勞動部門,存入本人檔案。
獲得畢業證的流程:準考證和身份證。
1.出示準考證和身份證,告知自己自考的專業和水平。
2.在接收畢業生檔案登記簿上簽字。如果是委托人委托的,應同時出示委托人的身份證,並在簽名欄簽署“* * *”;
3.領取檔案袋和證書文件夾,仔細檢查有無錯放或遺漏(檔案袋內有自考畢業證、自考課程證書、自考研究生登記表、畢業成績單);
4.把自考課程的畢業證和證書拿出來自己妥善保管。將自考研究生報名表和報到證(各1份)密封在袋中,交至我單位勞動人事部門(建議考生在密封檔案前將本人研究生報名表復印壹份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