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凍品來自非疫區並取得進口許可證,以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定罪處罰。認定為個人犯罪,偷稅數額在五萬以上五十萬以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偷稅50萬以上250萬以下的,認定為“情節嚴重”,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稅款達到250萬以上的,應當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處10至15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單位犯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偷逃應納稅款二十萬元以上不滿六萬五千四百三十八+萬元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偷逃應繳稅額654.38+0萬元以上不滿500萬元的,視為情節嚴重,處3年以上654.38+0年以下有期徒刑;偷逃應繳稅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特別嚴重”,處654.38+00年以上654.38+0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2.涉案凍品來自疫區或者未取得我國進口許可的,以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定罪處罰。走私凍品五噸以上二十五噸以下或者走私數額在五萬以上二十五萬以下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走私數量達到25噸以上或者數額在25萬以上的,處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五十三條走私本法第壹百五十壹條、第壹百五十二條、第三百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貨物、物品的,根據情節輕重,依照下列規定處罰:
(壹)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較大的,或者在壹年內因走私被行政處罰二次,又進行走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應繳稅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二)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應繳稅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三)走私貨物、物品偷逃應繳稅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應繳稅額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未經處理多次走私的,按照累計走私貨物、物品應納稅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