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知情權,簡單來說就是人民有權知道自己應該知道的事情。《中國* * *《生產黨內紀律處分條例》第壹百壹十壹條未公開黨務、政務、廠務、村(居)務等。按照規定,侵犯人民群眾知情權的,對直接責任者和負有領導責任者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
知情權也叫知情權,知道的權利,知道的權利,知道的權利。它是指公民獲得有關社會公共領域的信息和與自己相關的信息的權利,可以包括政治知情權、司法知情權、社會知情權和個人信息知情權。在新聞傳播領域,是指受眾通過媒體獲得上述信息,尤其是公眾生活信息的權利。隨著現代民主政治的發展,知情權在公眾生活中變得越來越重要。新聞媒體作為專業化、專門化的大眾信息媒體,有權利也有義務保障和實現公民對公共信息資源的知情權和開放權。從這個意義上說,知情權是現代媒體的核心問題,也是新聞傳播學要研究的核心課題之壹。
擴展數據:
知情權是指了解和獲取信息的自由和權利,包括從官方或非官方渠道了解和獲取相關信息。狹義的知情權僅指了解和獲取官方信息的自由和權利。隨著知情權外延的不斷擴大,知情權兼具公權和民權的屬性,尤其是個人信息知情權,是公民作為民事主體必須享有的人格權的壹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章程、村規民約的規定,向成員公布集體財產狀況。集體成員有權查閱和復制有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