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物需要維修時,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如果玻璃破碎,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修理。出租人拒絕維修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維修,並要求出租人承擔維修費用。如果出租人拒不支付撫養費,承租人可以通過訴訟解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人民法院會做出相應判決。
因承租人的過錯造成玻璃破碎的,出租人不承擔維修義務,但由承租人承擔責任。雙方在租賃合同中約定由承租人負責維修的,玻璃破碎後承租人負責相應的維修。
起訴的過程:
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訴狀、副本及相關證據;
2、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向被告送達了原告的起訴書副本;
4.被告提出了書面答辯;
5.聽力;
6.法院做出了判決。
綜上所述,壹般情況下,非人為原因導致租賃房屋玻璃自行開裂,不屬於承租人責任。其他如墻面、衛生間、廚房漏水、開裂等屬於房東的基建設備,屬於房東的維修範圍。承租人應對家具、家用電器等的損壞負責。歸承租人所有,之後購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12條
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百壹十三章
租賃物需要維修時,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內維修。出租人不履行維修義務的,承租人可以自行進行維修,維修費用由出租人承擔。維修租賃物影響承租人使用的,應當減少租金或者相應延長租賃期限。
因承租人的過錯致使租賃物需要維修的,出租人不承擔前款規定的維修義務。
第七百壹十四條
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