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援助 - 組織委員和宣傳委員可以兼任嗎?

組織委員和宣傳委員可以兼任嗎?

壹般不會。黨章黨紀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不允許,但壹般是不允許的。除非是暫時的。法律分析:結合實際情況研究成員分工,經支部委員會討論,報上級黨組織討論,並向全體黨員公開。

1.黨支部組織成員的主要職責是什麽?

1,了解和掌握整個黨支部的組織情況,對黨組的劃分和調整提出自己的意見,與宣傳委員壹起提出組織生活,為黨支部委員會換屆做好充分準備。

2.大致了解黨員的思想狀況,協助宣傳委員和紀律檢查委員對黨員進行思想教育和紀律教育,收集黨員的先進事跡,對黨員的獎勵提出自己的建議。

3.負責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和考察,提出發展黨員的意見,辦理吸收新黨員手續,檢查黨員準備工作,辦理黨員轉正手續。

4.黨支部組織成員要做好黨員民主評議工作,完成先進黨組織和優秀黨員評選工作,包括黨員組織關系轉移、黨費收繳和黨費相關統計。

2.壹個組委會成員和壹個宣傳委員有什麽區別?

1.性質不同;組織委員是黨和青年團的成員之壹。宣傳委員通常是黨組織、團組織、班委等機構的成員。

2.工作內容不同;組委會成員負責組織黨和團委的活動。宣傳委員主要負責壹些文體活動。

3.宣傳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什麽?

1.了解黨員和群眾的思想狀況,提出宣傳教育意見,擬定學習計劃和建議。

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學習黨的基本路線和基本知識,學習實際政治,完成上級布置的學習任務,組織黨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圍繞支部的中心工作,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鼓動工作和主題教育活動。指導本單位的群眾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組織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

4.做好黨報黨刊的傳播發行工作,做好本單位的宣傳陣地工作。

法律依據:

中國* * *制作方章程

第十條黨是按照自己的綱領、章程和民主集中制組織起來的統壹的整體。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

)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黨的壹切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二)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其代表機關和非黨組織中的領導班子以外,都是選舉產生的。

(三)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及其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對同級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4)黨的上級組織應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群眾的意見,並及時解決他們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不僅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而且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要互通信息,互相支持,互相監督。各級黨組織要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讓黨員對黨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

(五)各級黨委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壹切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委集體討論決定。委員應根據集體決定和分工認真履行職責。

  • 上一篇:中國十大緊缺人才!
  • 下一篇:165438+10月29日,哈爾濱新增356例陽性感染病例有了最新的活動軌跡。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