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新冠肺炎是因為工作感染的,應該認定為工傷。比如,在新型冠狀病毒防治工作中因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或死於新冠肺炎的醫務及相關工作人員,應當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被單位指派到高危地區工作的員工感染了新冠肺炎病毒。由於出差中特殊的工作環境,感染與工作原因之間存在必然的因果關系,壹般認定為工傷。
對於從外地回來的員工,在回來的路上要做好自我保護。感染新冠肺炎不能認定為工傷的,企業在治療隔離期間按照正常出勤工資標準支付工資,隔離後仍需治療的,按照病假支付工資。
在家工作的員工,工作場所、生活場所、工作時間、休息時間都在家中,個人應采取相應的措施防控疫情。很難將那些在家中工作期間感染新冠肺炎病毒的人認定為工傷。
員工在家工作時猝死能否認定為工傷,在實踐中仍有爭議。關鍵在於能否證明他是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還是在48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
職工受到事故傷害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的,用人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工傷認定部門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未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可以在1年內申請工傷認定。
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後,傷情穩定或者恢復後傷殘,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職工在工作中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工傷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在緊急情況下,他們可以去最近的醫療機構進行急救。
工傷治療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和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工傷職工住院治療的夥食補助費,以及醫療機構出具並報經辦機構批準的證明,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外就醫所需的交通、住宿費用,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起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治療的費用,符合條件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條工傷職工被評定傷殘等級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或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三種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