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規定辭退補償金包括津貼嗎?
包括,根據《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幹問題的意見》第五十三條:“《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壹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支付的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計算,工作滿壹年發給壹個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半年以上不滿壹年發給壹個月工資,不滿半年發給半個月工資。按員工實際工資計算。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年終獎不能發了。妳可以要求換貨
經濟補償: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
《勞動法》第47條
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給勞動者。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2.薪酬中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怎樣的?
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是指在企業正常生產條件下,勞動合同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對於上述條款中“工資”的範圍:“《勞動法》中的工資,是指用人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壹般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延長工作時間支付的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在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標準問題上,最容易引起混亂和爭議的地方是計算經濟補償金的工資標準是否包含加班費。根據上述規定,在正常生產條件下,支付給職工的加班勞動報酬是工資的組成部分,計算經濟補償的工資標準應當包括加班勞動報酬。
辭退員工需要符合規定。具體可以分為,員工的條件不符合繼續工作的條件,那麽公司辭退員工是合法的。如果員工完全符合工作條件,出於盈利或其他目的解雇員工是違法的。
在現實生活中,如果現在辭退勞動者,需要進行壹定的補償,這主要是指支付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經濟補償金,而在計算經濟補償金時,要按照勞動者的正常工資水平來確定,其中包括津貼和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