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個?犯罪年齡改為12歲,高空拋擲物體處罰。之前有很多網友建議要不要改犯罪年齡,因為以前是14歲,但是這幾年大家發現現在的孩子更早熟了。很多未成年人出事的時候年齡都在14以下。如果只能按照14的年齡入行,其實已經給了太多殺人的機會,導致受害者站在壹個相對被動的角度。所以這個年齡修改之前輿論很大,這次直接改成12歲。邊肖個人認為很好,至少可以給壹些想犯罪的孩子壹點震懾力量。
還有壹點就是高空扔東西。這幾年高空扔東西真的是經常發生。在此之前,可能只是壹些罰款,或者其他承諾。不過相信這樣也會減少高空扔東西的發生。我們只能從道德角度譴責這樣的事情,現在可以有法律依據了。高空拋物體是壹件非常不道德的事情。壹件簡單的事情,雖然造成了這麽大的傷害,但是根本不值得。
2.招聘單位需要合法真實。我想這應該和大多數人的生活息息相關,因為大多數人都經歷過求職。但是,之前大家經常會覺得很多公司會填寫壹些虛假信息來誘導妳去面試。在面試過程中甚至面試結束後,妳會發現很多信息並不吻合。但如果前期有自己的指引,就可以直接篩選這些不匹配的信息,縮短自己的時間,而不是浪費在無意義的事情上。甚至有壹些公司的人員根本不是為了招聘,而是為了完成自己的KPI考核,所以我個人認為現在要求招聘單位之壹是非常有必要的。
3.初等和中等教育的紀律規定。這對很多有孩子的家長來說,應該是很親近的。因為之前,其實對孩子的教育壹直是壹件非常頭疼的事情。學校雖然承擔了教育的角色,但有時候壹些懲罰措施是沒有固定底線的。很多老師最後幹脆放棄了這樣的教育,現在制定壹些基本的規則,我覺得可以接受,對老師和家長都是壹種保障。
以上是幾條與我們生活息息相關的新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