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壹次記6分,罰款200元;
2.直行車道左轉等路口違法,屬於違反禁令標誌的,壹次記3分,罰款200元。同時,攝像頭記錄的闖紅燈行為,只罰款200元,不記分。
越過停止線後,處理過程如下:
1,交警建議,如果已經越過停止線,立即停車,不要再動。如果倒車,非常容易和後面的車或者過馬路的行人相撞。探頭拍動作是違法的,所以停下來也不會被處罰,因為遠距離的動作反而會被拍;
2.在交警的指揮下闖紅燈。信號燈與交警手勢沖突時,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服從交警的現場指揮。如果因為交警現場指揮闖紅燈,司機可以到事發地交警大隊開具流量調整證明,免於處罰。
下列行為屬於闖紅燈:
1,司機沒看清標誌,走錯了車道,要闖紅燈;
2.前面有壹輛大貨車擋住視線,沒有其他參照物可以參照,所以車速過得比較快,沒有註意到信號燈,導致闖紅燈;
3.有的路口單獨設置自行車放行綠燈,以為機動車綠燈放行,司機會誤闖紅燈;
4.綠燈還有四五秒,可以直接加油。
5.司機開車時,註意力不集中。當他在打電話、聊天、吃飯等時候。開車時,他看到前面的車輛在動,他就會跟著動,壹不小心就會闖紅燈;
6.堵車時,車輛前輪剛好過線,信號燈變紅,司機繼續加油,直接變成紅燈。司機壹旦確定闖紅燈,壹般會被扣6分,罰款200元。機動車必須按紅綠燈行駛,不得闖紅燈,否則將受到相關行政處罰。
綜上所述,在未設置非機動車信號燈和人行橫道信號燈的路口,非機動車和行人應當按照機動車信號燈的指示通行。紅燈亮時,右轉車輛可以通行,不妨礙已放行的車輛和行人通行。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第二條
第壹款第二項,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壹次記6分。第三條第壹款第八項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或者禁令標線指示的,壹次記3分。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