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建辦隸屬於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即在壹個鄉鎮設立的職責類似的辦公室,負責管理本鄉鎮的事務,配合完成本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交辦的部分任務。
村建辦是做什麽的?
鄉村建設辦公室負責土地開發、利用和保護,城鎮規劃、建設和管理,以及園林綠化、環境整治、村容村貌等;協調交通、電力、郵政、通信、房地產等基礎設施建設;承辦管轄範圍內的招標工作;協調駐鎮市政部門的管理和執法力量;做好綜合執法政策制定、業務指導、綜合協調、監督評估等工作;帶頭查處轄區內違反行政法規的案件;完成鎮黨委和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村民委員會的職責主要包括:
1.支持和組織村民依法發展多種形式的合作經濟和其他經濟,承擔本村生產的服務和協調工作,促進農村生產建設和經濟發展。
2、依法管理本村屬於村民集體的土地和其他財產,引導村民合理利用自然資源,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
3.尊重和支持集體經濟組織依法獨立開展經濟活動的自主權,維護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維護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承包戶、聯戶或者合夥人的合法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
4.宣傳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教育和督促村民履行法定義務,愛護公共財產,維護村民合法權益,發展文化教育,普及科技知識,促進男女平等,做好計劃生育工作,促進村與村之間的團結互助,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
5、支持服務性、公益性、互助性社會組織依法開展活動,推進農村社區建設。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遵守經依法批準並公布的城鄉規劃,服從規劃管理,並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詢問涉及其利益的建設活動是否符合規劃要求。
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或者控告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舉報或者投訴,並組織核實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