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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歲兒子被未成年人撞死,母親沒等道歉。她含淚復仇被判13年。結果如何?

2007年8月,韓浪因故意傷害罪被當場判處有期徒刑13年。面對審判結果,被告人表示接受,但被害人家屬認為法院量刑過輕,當場質問被告人“妳還有人性嗎?”之前在法庭上壹直沈默的被告冷笑道:“妳還有資格談人性?”被告和受害人在法庭上爭吵。這時,負責此案的女法官居然開始幫助被告,訓斥被害人家屬。為什麽法官偏愛故意傷害的罪犯?

1999年,韓浪的兒子亮亮出生了。在亮亮出生前,由於缺乏溝通,這對夫婦出現了嚴重的婚姻危機。韓浪認為兒子的出生可以修補他和丈夫的關系,但他仍然早出晚歸,對家人漠不關心。韓浪於2001離婚,帶著年幼的亮亮獨自來到北京市韓村河夏仲元村。

在北京,孤兒寡母的生活壓力可想而知。女人是軟弱的,但母親是堅強的。韓浪靠自己的努力很快就站穩了腳跟。亮亮也知道這對她母親來說不容易。她從小就聰明懂事。她的母親和兒子雖然生活貧困,但也充滿了歡笑。

不可預見的事情發生了。2005年4月24日,韓浪做完家務後喊他兒子的名字,但他沒有反應。問了鄰居之後,韓浪仍然沒有找到她的兒子。她開始恐慌。她找到了外面的村子,連村外的山頭都去過了,還是沒有亮亮的蹤跡。

經過努力尋找,韓浪終於在村子西邊的井裏找到了壹個明亮的屍體。警察趕到後,很快就抓住了嫌疑人,他是同村的壹戶壯家。原來,薔薔嘲笑亮亮是壹個沒有父親的野孩子。亮亮非常生氣。兩人開始打鬥,薔薔把亮亮推進井裏,往井裏扔石頭,蓋上井蓋掩蓋證據。

韓浪得知真相後傷心欲絕,她決心為兒子的慘死討回公道。2006年初,房山區法院受理此案,判處兇手在少年管教所服刑3年,並支付韓浪平均1.5萬元。這樣的判決對韓浪非常有利。他兒子死了,兒子葬禮有補償也是最後的補償。

然而,當去張家索要賠償時,張家反目成仇。張對無依無靠的百般欺負,每次都以收錢為由拒絕賠償。最後,他甚至狂妄地痛斥韓浪:“要錢就去死。”。法院工作人員來了,張平軍裝可憐,說家裏生意慘淡,還有別的孩子要上學,沒錢賠償。

然而,法院工作人員走後三天,張某平均又買了壹輛新車。韓浪拿不到賠償,甚至付不起兒子的葬禮費用。想到兒子壹個人躺在太平間,韓浪忍氣吞聲,去了張家。沒想到張家已經下定決心默認,羞辱:“我兒子三年後就要回家了,妳呢?去冥界找妳兒子吧!”

羞憤交加的看穿了張家的醜惡嘴臉,決定向自己復仇。回家後,她向鄰居借了些錢安葬了,去五金店偷偷買了硫酸,又偷偷研究了張家女兒萌萌的生活規律。

2006年6月,在萌萌回家的公交車上,韓浪將買來的硫酸全部潑在萌萌的臉上。張家可恨,但孩子萌萌是無辜的。我們只能感嘆冤屈何時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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