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混凝土、鋼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費:指各種鋼模板、木模板及支架的支撐、拆除、運輸費用,以及模板及支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3.腳手架費用:指各種腳手架的搭設、拆除和運輸費用以及施工所需腳手架的攤銷(或租賃)費用。
4.施工排水降水費用:指在正常情況下,為保證工程施工而采取的各種排水降水措施所發生的各種費用。
5.其他施工技術措施費:指根據各專業、各地區工程特點補充的技術措施費項目。
6.環保費:指施工現場為滿足環保部門要求所需的壹切費用。
7.文明施工措施:指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所需的壹切費用。
8.安全施工費:指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所需的壹切費用。
9.臨時設施費:指施工企業為建設工程施工必須搭設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臨時生活、生產設施的費用。臨時設施包括:臨時宿舍、文化福利及公用設施房屋及構築物、倉庫、辦公室、加工廠、道路、水、電、管道等臨時設施和規定範圍內的小型臨時設施。
10.夜間施工費:指夜班補貼、夜間施工效率降低、照明設備攤銷、夜間施工照明用電。
11.縮短工期增加費:指因縮短工期要求而增加的施工費用,包括夜間施工增加費、增加周轉材料投入增加費等。
12、二次手續費:指因施工場地狹窄等特殊情況產生的二次手續費。
13.竣工工程及設備保護費:指竣工驗收前對竣工工程及設備進行保護的費用。
14、其他施工組織措施費:指根據各專業、各地區工程特點補充的施工組織措施費項目。
法律依據:《建築工程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費用及使用管理規定》。
第四條建設工程安全防護及文明施工措施費由《建築安裝工程費用構成》中措施費中包含的文明施工措施費、環境保護費、臨時設施費、安全施工費組成(建標[2003]206號)。
安全施工費由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的安全保護費、危險工程的安全措施費和其他費用組成。風險較大的工程安全措施費和其他費用的構成,由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確定。
第五條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在編制工程概(預)算時,應根據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確定的相應費率,合理確定工程安全防護和文明施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