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 -1999商標轉讓娃哈哈與達能簽訂《商標轉讓協議》,欲將娃哈哈的商標轉讓給合資公司,但國家商標局不予批準;雙方於1999重新簽訂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從1997開始,娃哈哈的非合資公司發展起來,娃哈哈集團旗下的非合資公司發展壯大,其產品繼續使用娃哈哈的商標。
1998達能控股香港百富勤將其在金佳投資有限公司的股權出售給達能,達能成為金佳公司的唯壹股東,從而獲得娃哈哈合資公司51%的控股地位。
2000年至2006年,達能在中國收購其他企業,先後持有樂百氏92%股權、梅林正廣和50%股權、光明20.1%股權、匯源22.18%股權。
2006年4月,達瓦之爭爆發。達能要求以40億元凈資產價格收購娃哈哈非合資公司565,438+0%股權,遭到娃哈哈強烈抵制,達娃之爭爆發。
2007年65438+2008年2-4月達瓦和談在兩國政府的協調下,雙方中止了和談的法律程序。達能要求將其投資於合資公司的不到6543.8+04億元的股權以200億元左右的價格出售給娃哈哈。價格是按照上市公司平均市盈率算的,娃哈哈拒絕了。
2007年5月向達能提起訴訟2007年5月,達能正式對娃哈哈提起法律訴訟。此後,雙方在國內外打了幾十場官司,其中英屬維爾京群島(BVI)案和美國案是典型的。
BVI案:2007年6月5438+065438+10月,達能誤導BVI和薩摩亞兩地法院,在被告不在場、無抗辯的情況下,對娃哈哈非合資公司外方股東的資產發出凍結令和接管令。5438年6月+2008年2月,法官識破了達能的誤導和隱瞞行為,撤銷了凍結令和接管令。此前,2008年6月5438+065438+10月,江蘇省宿遷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達能委派的畢馬威在中國發送收購函違法,對娃哈哈公司構成侵權。
美國案例:達能在美國對宗的妻子和女兒以及兩家不相關的公司提起訴訟。加州法院以審判不便為原則駁回了達能的訴訟,要求其向中國法院提起訴訟。
截至2009年5月,娃哈哈在訴訟中以23∶0領先達能。
2009年9月30日,達能和娃哈哈發表聲明稱已達成和解。2009年9月30日,達能與娃哈哈集團宣布達成友好和解,達能同意向中方合資夥伴出售其在達能-娃哈哈各合資公司中的565,438+0%股份。和解協議實施後,雙方將終止與雙方爭議相關的所有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