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遺囑內容要明確合法。
首先,遺囑的內容必須明確具體,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遺囑應當明確遺產的分配方式、受益人等關鍵信息,不得違反法律的禁止性規定,如不得剝奪未成年子女的繼承權等。
第二,遺囑的形式應當規範
打印遺囑需要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要求。遺囑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由遺囑人本人簽名或者蓋章。遺囑人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親自簽名或者蓋章的,可以依法委托他人代為簽名,但必須經遺囑人明確授權,並有見證人見證。
三、證人應遵守法律。
為了保證遺囑的真實性,法律規定遺囑至少要有兩個見證人見證。證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與遺囑沒有利害關系。要求見證人見證遺囑的制作過程,並簽名或蓋章。
四、保存遺囑的註意事項
打印好的遺囑做好後,要妥善保管。遺囑應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以免丟失或損壞。同時,應將保存遺囑的地點和方式告知繼承人或相關人員,以便必要時查找和確認遺囑的真實性。
五、遺囑的公證和認證
為了增強遺囑的法律效力,可以選擇對遺囑進行公證或認證。公證處對遺囑進行審查,確認其真實性、合法性後出具公證書。認證機構可以翻譯和認證遺囑,用於涉外繼承。
總而言之:
合法有效地打印遺囑,需要保證遺囑內容清晰合法,形式規範,見證人符合法律要求,遺囑妥善保存。同時,可以選擇對遺囑進行公證或認證,以增強其法律效力。在制作和保存遺囑時,應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確保遺囑的真實性和合法性,以維護遺囑人的意誌和繼承人的權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34條規定:
自擬遺囑由立遺囑人書寫並簽名,註明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35條規定:
委托他人代書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其中壹人代書,由立遺囑人、代理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36條規定:
打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的每壹頁上簽名,並註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