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醫療救助金從下月起按月發放。近日,記者從南京市醫療保險結算管理中心獲悉,從7月1日起,大病醫療救助費的收取方式將由原來的半年壹次發放調整為按月發放。繳費標準不變,在職人員(含退休、退職人員)按每人每月5元標準繳納。南京醫保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新的支付方式比每半年支付壹次更合理。因為在職人員的大病救助費用由參保單位統壹代扣代繳,且目前勞動力流動頻繁。比如5438年6月+今年10月在原單位繳納半年費用後,5月份參保人跳槽到另壹個單位。按照原來的繳費方式,他必須從5月份開始在新單位繳費。這樣看來,無疑是5月和6月的雙支付。按月支付的方式避免了重復支付。特殊病歷將取代“特殊證明”。南京市醫保中心宣布,南京將對門診特定項目人員進行年檢並出具《特殊病歷》,實行定點就醫、定點購藥管理。門診具體項目人員指三類患者:惡性腫瘤放化療、尿毒癥透析、腎移植後抗排異。他們在看病和買藥時,可以憑借南京勞動和社會保障卡和Mente醫療卡享受更高的補貼。目前,我市有近萬名“門特”患者。從9月1日起,他們的“專用卡”將被廢止,取而代之的是“專用病歷”。“專用病歷”在患者資料頁面增加了二級疾病編碼和用藥範圍,方便醫生治療和患者配藥。門診具體項目將實行定點醫療管理,患者可根據相關規定自行選擇。三級醫院限惡性腫瘤,包括三級醫院或專科醫院、二級以上中醫醫院、二級以下醫療機構;同時只允許壹家藥店;血液透析(含腹膜透析)限壹家醫院、壹家藥店;腎移植後抗排斥治療僅限於壹家醫院和壹家藥店。原則上,定點醫院和定點藥店壹經選定,壹個自然年度內保持不變。據悉,年檢從7月1日開始,門特患者需將相關資料提交至本人所在單位(個人參保人員需提交至所在區勞動和社會保障事務經辦機構)。年檢合格者,發給新的《專用病歷》,由用人單位或經辦機構統壹收集。年檢期間,特殊人員仍可憑“特殊證明”原件購買藥品。9月1後,未申報年檢者和年檢不合格者將停止享受該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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