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政治條件:熱愛中國* *生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政治歷史清楚,遵紀守法,品德良好,樂於奉獻,無違紀違法記錄;
2.年齡:根據兵役法規定,男青年應滿65,438+08周歲至20周歲,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和企事業單位職工放寬至265,438+0周歲,大專以上學歷放寬至23周歲,本科以上學歷可放寬至24周歲。女兵是作為高校應屆畢業生招收的,年滿22周歲。根據部隊需要和自願原則,17周歲高中畢業的男青年,可以征集入伍;
3.身體條件:應征公民必須有強健的體魄。初中文化程度人員裸眼視力右眼不低於4.9,左眼不低於4.8;高中文化程度人員的右眼和左眼視力分別不低於4.7和4.5;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員和大學生,右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6,左眼裸眼視力不低於4.5。同時內科、外科、血液、肝功能、尿檢等。必須符合標準;
4.文化條件:根據我國城鄉教育發展和軍隊建設需要。對招收城市和農村青年的文化條件作了不同的規定。招收城鎮戶籍青年,必須具有同等學歷的高中,包括中專、技校或職高,具有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原則上不要求在校大學生,應屆畢業生為招聘重點;招收農村戶籍青年,必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女兵從2010普通高中畢業生和高考有成績的高校畢業生中招收,不招收所有學生。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第十條經初步審查,符合下列條件的,是應征公民:
(壹)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二)熱愛人民軍隊,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三)法律規定的征集年齡;
(四)具有履行軍事職務職責的身體條件、心理素質和文化水平;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條件。
征集公民服現役的具體條件,由國防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