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要元素;有權制定黨內法規的主體包括黨的中央組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黨中央工作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
(2)基本要素;黨內法規是中國生產黨統壹意誌的體現;
(3)內容要素;黨內法規的內容是規範黨的領導和黨建活動;
(4)保證要素;黨內法規依靠黨的紀律保證實施;
(5)形式要素;黨內法規有特定的名稱和特定的表現形式,按照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制定;
(6)屬性元素;黨內法規屬於規章制度,這是黨內法規的基本屬性。
黨內法規包括哪些內容:
按照效力排序,黨內法規的名稱為黨章、法典、條例、規定、辦法、規則、細則。中國* * *黨內法規主要有:黨章、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幹準則、中國* * *黨的廉潔自律準則、中國* *黨的問責條例、中國* * *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規則、縣級以上黨和國家機關黨員領導幹部民主
綜上所述,黨內法規是黨的中央組織、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黨中央工作機構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體現黨的統壹意誌,規範黨的領導和黨的建設活動,依靠黨的紀律保證實施的專門規章制度。
法律依據:
《中國* * *生產黨內法規》第二條。
黨內法規是黨的中央組織、中央紀委、中央各部門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制定的規範黨組織工作和活動以及黨員行為的黨內規章制度的總稱。
黨章是最根本的黨內法規,是制定其他黨內法規的基礎和依據。
文章
黨的中央組織制定的黨內法規,稱為中央黨內法規。下列事項應當由中央黨內法規規定:
(壹)黨的性質和宗旨、路線和綱領、指導思想和奮鬥目標;
(二)各級黨組織的產生、組成和權限;
(三)黨員義務和權利的基本制度;
(四)黨的各方面工作的基本制度;
(五)涉及黨的重大問題的事項;
(六)其他應當由中央黨章規定的事項。
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中央各部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應當就職權範圍內的有關事項制定黨內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