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是指出租人將房屋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民事法律行為。租賃辦公用房應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否則視為無限期租賃,出租人或承租人可隨時解除租賃合同。至於租賃期限,根據合同法的規定,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土地租賃合同約定的土地使用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0年。
2.註意所租房屋的用途。
就辦公室租賃而言,承租人首先要明確出租房屋的性質是辦公用房。如果租的是住宅,不僅不能辦理營業執照,還會帶來很多問題。房產證上明確註明了房屋用途。簽訂租賃合同時,需要仔細閱讀,避免發生糾紛。
3.註意,出租人有出租權。
辦公樓的出租人必須是該樓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如果是業主,應當依法取得產權證;如果是使用權,要有合法的租賃證明和允許轉租的書面證明。另外,如果寫字樓被* * *占用,必須取得所有* * *業主的書面同意,否則租賃可能無效。
4.註意轉租。
因為公司經營存在壹定的市場風險,比如經營狀況不好,可能會涉及轉租。對此,公司和房東應在租賃合同中明確約定是否允許轉租,因為按照現行規定,如果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轉租,出租人有權單方解除租賃合同。
5、註意裝修問題
另外,租了辦公室後,壹般會根據辦公室要求進行裝修。為此,公司和房東首先要在租賃合同中明確房屋是否可以裝修;其次,要對租賃期滿或租賃合同因其他原因終止後,裝修部分如何處理做出約定,避免日後發生糾紛。
6.註意歸檔
辦公室租賃合同應當登記備案。租賃合同簽訂後15日內,租賃雙方可將合同送至房屋所在地房地產管理部門進行登記。未經備案登記的租賃合同有效,但不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條租賃期限六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第七百零七條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認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租賃期限固定的,應當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壹十條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百壹十五條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改善或者增加租賃物。承租人未經出租人同意,對租賃物進行改善或者增加其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復原狀或者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