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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壹次吸毒被抓,第二次吸毒被抓。我應該被拘留多久?

如果吸毒人員第二次被抓,可能會面臨15天的拘留。如果警察認定他吸毒成癮,可以強制他戒毒。

法律規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20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壹)非法持有鴉片不滿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滿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

(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

(三)吸食、註射毒品的;

(四)脅迫或者欺騙醫務人員開具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處方的。

第七十三條教唆、引誘、欺騙他人吸食、註射毒品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禁毒法》第三十八條吸毒成癮人員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作出強制隔離戒毒決定:

(壹)拒絕接受社區戒毒的;

(二)在社區戒毒期間吸食、註射毒品的;

(三)嚴重違反社區戒毒協議的;

(四)經社區戒毒、強制隔離戒毒後再次吸食、註射毒品的。

對吸毒成癮嚴重且難以通過社區戒毒脫癮的人員,公安機關可以直接作出強制隔離戒毒的決定。

自願接受強制隔離戒毒的戒毒人員,經公安機關同意,可以進入強制隔離戒毒場所。

擴展數據:

案例:

壹開始送老徐去戒毒所讓我感覺很糟糕。但是,我後來發現,我家太平多了,不用擔心他整天接觸毒品...“近日,江蘇靖江公安局將許送進戒毒所,強制隔離後,許的妻子說出了自己的心裏話。

截至2018年7月4日,包括許在內的靖江市被判刑的50名吸毒人員移交強制戒毒所。本報訊(www.thepaper.cn)從靖江市檢察院獲悉,上述結果源於當地的壹項檢察建議。

2018年5月,許涉嫌容留他人吸毒壹案移交靖江市檢察院。在審查起訴過程中,該院查明,2017年6月,徐某因吸毒成癮被強制隔離觀察兩年。壹個月後,他因容留他人被判處五個月監禁。

2065438+2008年2月,許刑滿釋放,但司法機關未及時將許移交戒毒所繼續強制隔離戒毒。直到2018年4月3日,許再次因容留他人吸毒被刑事拘留。18年4月被逮捕,壹個半月後被判處拘役三個月。

發現徐的情況後,檢察機關對近年來辦理的100余件涉毒案件進行分析研判,發現部分被強制隔離戒毒人員因犯罪被判刑,刑罰執行完畢後強制隔離戒毒期限未滿。但由於兩者銜接不暢等問題,後續強制戒毒未果。

今年6月,靖江市檢察院向靖江市公安局發出檢察建議書,建議完善信息銜接,及時了解強制隔離戒毒人員的量刑和刑罰執行情況。並對近年來強制隔離的吸毒人員進行“拉網式”排查,對符合條件的繼續移交強制戒毒。

7月,靖江市公安局對檢察建議采納情況進行了書面反饋,並表示自2017起組織對決定強制隔離戒毒人員進行調查,其中50名涉及刑事犯罪人員繼續強制隔離戒毒。

“檢察機關通過檢察建議加強法律監督,促進了司法機關規範執法,避免了類似問題的再次發生。”靖江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王瑋說。

中國禁毒網-50名吸毒人員被“逮捕”並送回強制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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