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結合具體實際情況來分析。1.電瓶車不能載人。電瓶車是非機動車,非機動車不能載人。如果電瓶車人太多,就是違法的。電瓶車不按規則行駛,會受到相應的處罰。2.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的成年人,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在市區道路上搭載壹名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其他道路上不得搭載超過壹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七十條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三輪車在路段上穿越機動車道時,應當下車執行。有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的,應當通過人行橫道或者行人過街設施。沒有人行橫道、沒有人行橫道設施或者不方便使用人行橫道設施的,在確認安全後直行通過。因非機動車道被占用而無法在本車道行駛的非機動車,可在受阻路段借用相鄰機動車道,通過被占用路段後快速駛回非機動車道。在這種情況下,機動車應該減速讓行。
第七十壹條非機動車載物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離地高度不得超過1.5m,寬度不得超過車把0.15m,長度前端不得超過車輪,後端不得超過車身0.3m
(二)三輪車、人力車離地高度不得超過2米,寬度不得超過0.2米,長度不得超過1米;
(3)畜力車高度距地面不超過2.5米,寬度距車身不超過0.2米,長度前端不超過軸,後端距車身不超過1米。關於載人自行車的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第七十二條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上道路行駛的,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駕駛自行車、三輪車的,必須年滿12周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周歲;
(3)嚴禁酒後駕車;
(四)轉彎前,應當減速並發出信號,不得突然猛轉,超越前車時不得妨礙超車;
(五)不準牽引、攀爬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準雙手離開把手或者手握物品;
(六)不得助跑並行、互相追逐或者纏繞比賽;
(七)不得騎獨輪車或者兩人以上騎自行車上道路行駛;
(八)非下肢殘疾的人不得駕駛殘疾人機動輪椅車;
(九)自行車、三輪車不得安裝動力裝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學習駕駛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