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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價的定金通常是多少?

保證金最多不超過主合同價格的20%。《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 *定金擔保的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定金與訂金的區別:1,手段不同:定金是壹種擔保手段,交付定金是為了擔保債務的履行,不屬於債務履行的行為。因此,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定金只是壹種支付手段,支付定金只是壹種履行債務的行為,並不能保證債務的履行,也不能證明合同的成立。2.退款情況不同:壹方違約,另壹方壹般無權要求對方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違約時應雙倍返還定金,使定金起到制裁違約方、賠償受害方損失的作用。也可以理解為定金相當於提前支付的違約金;但如果押金不能用於違約,就要罰款。如果壹方違約,要麽返還,要麽抵消違約金或損害賠償金。3、金額不同:押金的金額是有法律限制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規定,定金數額不能超過主合同金額的百分之二十;定金的數額應當由當事人自由約定,法律壹般不作限制。4.支付方式:壹般定金壹次性支付,定金可以壹次性支付,也可以分期支付。雖然合同價格不受法律制度的限制,但定金應參照合同價格的20%以下確定。特別需要註意的是,交付定金時必須簽訂書面定金合同。如果沒有書面的定金合同,對於交付定金的壹方來說,法律風險是很大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86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應當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在實際支付定金時成立。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超過部分不具有定金的效力。實際支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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