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賭博舉報需要的證據
根據具體情況,除壹般證據外,還要註意以下幾個方面:
(壹)收繳的賭資、賭博工具、賭博記錄等實物照片、證人證言、犯罪嫌疑人陳述等證明行為發生的證據;
(二)證明聚眾賭博、開設賭場或者賭博牟利的證據;
(三)同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四)能夠證明犯罪嫌疑人實施賭博犯罪的其他證據。
二、舉報信的寫作
(1)寫投訴信需要如實反映的信息要明確:投訴人的相關信息,如姓名、聯系電話等;被申請人的相關信息、姓名、地址、聯系方式等。;投訴的事實和理由;具體的賠償要求;與事實相關的真實證明材料,如各種票據、合同等。
(2)寫壹封投訴信,中心標題為“投訴信”。
(3)書寫投訴人相關信息時,要保證信息的真實性,不得有誤。
(4)確認投訴人信息正確,然後寫下被投訴人的相關信息,確認無誤,否則妳的投訴無效。
(5)寫完投訴人和被投訴人的相關信息後,還要寫下投訴人要求的事項。事項必須是真實的,投訴人應該獲得,比如欠薪、工傷賠償等。
(6)必須明確的是投訴的原因,必須是真實的,可驗證的,不能是虛構的,否則會造成誹謗,追究法律責任。
(7)最後是投訴人的簽名,類似於壹般的信函格式。需要註意的是,如果是匿名舉報信,就不要署名了。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七十條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或者參與賭博數額較大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