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家庭暴力法定量刑的其他方式。
多次家暴需要負刑事責任,嚴重家暴涉嫌虐待、故意傷害、故意殺人、侮辱等。
(壹)嚴重家庭暴力構成虐待罪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嚴重家庭暴力構成故意傷害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實施家庭暴力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實施家庭暴力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三)嚴重家庭暴力構成故意殺人罪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嚴重家庭暴力構成侮辱,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反復家暴需要承擔民事責任。家庭暴力是離婚的法定理由之壹,受害人可以要求家庭暴力的加害人承擔離婚損害賠償的民事責任。婚姻中有下列行為之壹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五)有其他重大過錯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60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壹款之罪,除被害人不能告訴,或者因受脅迫、恐嚇而不能告訴的以外,只有告訴的,才予以處理。
第二百六十條壹
如果未成年人、老年人、病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責任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第壹款所列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