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女兒和兒子有完全相同的贍養父母的義務。這個義務是合法的,不會因為其他原因而改變。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子女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精神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子女作為贍養人,應當履行經濟上贍養老人的義務,照顧老人的生活和精神慰藉,照顧老人的特殊需要。兒女都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贍養扶助的主要內容是指在現有的經濟社會條件下,子女應當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必需品和費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情感上應當尊重、關心和照顧父母。有經濟能力的成年子女,無論男女,已婚未婚,在父母需要贍養的時候,都應該盡力履行這壹義務,直到父母去世。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僅發生在婚生子女與父母之間,也發生在非婚生子女與父母之間,養子女與養父母之間,繼子女與履行了贍養教育義務的繼父母之間。
贍養人不分性別,對被贍養人都有贍養義務,各贍養人應當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提供經濟資助、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的義務。贍養人應當尊重被贍養人的生活習慣、宗教信仰和隱私,不得侮辱、誹謗、毆打、虐待、遺棄被贍養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贍養人的家庭成員應當尊重和照顧被贍養人。被贍養人所需的贍養費用和物資,由被贍養人根據各自的經濟條件協商承擔。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贍養義務的,未成年的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贍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