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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對負有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予以處罰?如何定義企業責任

妳公司發生安全事故,妳公司是負有安全責任的生產經營單位;很少有不承擔責任的情況,比如妳說的不可抗力,故意破壞;員工違反操作規程,企業同樣要承擔安全責任,只能說責任大小,因為員工屬於公司內部人員,即使違反操作,也是監管不到位;責任的認定取決於事故的性質。比如未造成人員傷亡的壹般事故,政府可以指定企業自查自糾,自行處罰內部人員。但是,如果發生傷亡事故,或超過壹般事故,壹般政府將組織壹個調查小組,以界定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單位需要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生產安全事故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三十五條* * *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安全生產設施或者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的,造成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負責人會被罰款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七條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壹)對不符合法定安全生產條件的安全生產事項予以批準或者受理的;

(二)發現未依法取得批準、驗收的單位擅自從事相關活動,或者接到舉報後未依法取締、處理的;

(三)依法取得批準的單位未履行監督管理職責,發現其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且拒不撤銷原批準或者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不予查處的;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生產安全事故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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